一、指挥领导小组
1、总指挥1人。由校长担任,全面负责指挥,调动学校各单位人力、物力进行灭火。
2、副总指挥2人。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以及保卫处长担任,具体负责火灾现场灭火、疏散、通讯、防护救护等工作的指挥。
3、成员,由学校办公室主任、保卫处长、财务处长、宣传部长、学生工作部(处)长、设备处长、基建与后勤管理处长、医院院长、后勤集团总经理等组成。分别负责灭火、疏散、通讯联络、安全防护救护工作。
二、报警和报警处置
1、任何公民发现火灾后,应及时报警。如火势不大,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;若火势大,应及时拨打“119”。
2、保卫处接警后,应及时向学校领导、公安消防部门报告,并与磨山森林防火联防组取得联系。
三、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
在指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,保卫处、后勤集团应有序地组织人员、物资的疏散,撤至安全地。
四、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
由保卫处组织喻家山防火巡山人员、义务消防队员及时、有效地使用现有灭火器材、工具进行扑救。火熄灭后,派人看守、防止复燃。
五、安全防护救护程序
1、保卫处应设置火灾现场警戒区(线)。
2、医院接到报警后,应及时组织医务人员、医疗器材及救护车辆到火灾现场,抢救受伤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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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4月15日